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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《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是关于我国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性知道意见。意见对家庭农场认定标准、管理办法、扶持政策等方面给出了基础性指导意见。
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;
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;
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,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,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,经营管理水平较高,示范带动能力较强,具有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;
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,符合当地确定的规模经营标准。
县级农业部门建立家庭农场档案;
县以上农业部门从当地实际出发,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,对经营者资格、劳动力结构、收入构成、经营规模、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;
各地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,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;
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,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。
将家庭农场纳入现有支农政策扶持范围,并予以倾斜;
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稳定经营规模、改善生产条件、提高技术水平、改进经营管理等;
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、财政补贴、税收优惠、信贷支持、抵押担保、农业保险、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,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信息来源农业创业经